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平市卫计委组织市级督查组,于2017年5月15-19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对邵武、建阳、松溪、浦城、建瓯等5个县(市、区)13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或签发机构的证件存放、首次签发、换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查过程中,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机构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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