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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环保农业部门联合开展养殖污染整治行动

2017-03-24 09:30: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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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整治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坚决遏制生猪养殖污染蔓延势头,切实守住“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联手在全市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南平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环保局农业局关于南平市生猪(奶牛)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电(2017)23号〕。

整治行动从2017年开始,到5月份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从“拆、转、治、清、管、查”六个方面综合发力,“拆”:2017年2月28日前,全面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250头以下养殖场、未升级改造达标排放(零排放)的养殖场;“转”:指导生猪退养户尽快实现转产转业。“治”:2017年3月15日前,延平区可养区内所有养殖场100%落实雨污分离干清粪制度,全面完成规模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其它县(市、区)必须按改造任务时限,逐步落实推进; “清”:2017年2月28日前结合冬春修水利项目全面开展小流域河道清淤工程,并做好沿河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提升流域水环境功能;“管”:全面建立并实行生猪养殖监管长效机制、日常巡查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确保“零复养”、“零抢建”;“查”:重点对生猪(奶牛)污染集中治理企业和生猪病死猪无害化处置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通过暗管或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环保“三同时”等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拒不改正的超标排污行为,要启动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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