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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则短信 他跟高速公路测速仪较上了劲

2016-11-17 15:11: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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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超速被拍的交通违章信息怎么办?缴罚款,扣分呗,还能怎样?一般人的思维和选择大抵都是这样,今后长点记性吧。闽北顺昌县一男子却不按常理出牌,玩起了另一种套路:在收到超速行驶机动车的违法信息短信后,他居然跟高速公路测速仪较上了劲,将测速仪故意毁坏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和怒气。仅仅2天之后,任性妄为的张天赐(化名)就被建瓯市刑侦大队侦查员抓获。日前,被告人张天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测速仪不翼而飞 嫌疑人两天落网

5月22日9时许,高速交警建瓯大队的黄警官与同事驾车来到京台高速(闽)B道1755km+100处,将便携式移动测试仪架设在道路右侧护栏的外侧固定住,并用铁链锁好,随后前往下一个测速点。

早上将便携式移动测试仪安装在护栏上,下午再将测试仪回收进行充电和导出有关测速数据,这是黄警官他们每天例行的工作内容之一,今天也不例外。

当天下午6时许,黄警官与同事巡逻到这处测速点并准备将测速仪回收时,却发现测速仪已不翼而飞,只留下空荡荡的一根铁链条。

黄警官在测速点及四周苦寻不着,确认测速仪被盗,于是向110报案。

接到报案后,建瓯市刑侦大队侦查员随即来到案发地开展现场勘查。此时天色已晚,现场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和物证。

便携式测速仪是类似台式电脑主机箱那样的银灰色金属箱,内置雷达、相机、电池、数据定位卡、数据传输器等部件,没有什么值钱的贵重金属。其主要的功能就是对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抓拍,测量车速后传回后台。除了交警部门,一般人拿去没什么用。高速上以往也发生过类似测速仪被毁坏或被盗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过往司机因超速被拍下后迁怒于测速仪做出的过激举动,这台测速仪的失踪是不是这种情况呢?

通过调取高速沿线的视频监控进行巡查,侦查员锁定了涉案的货车和司机,查明了涉案司机的身份。5月24日上午,侦查员在尤溪县高速路口将犯罪嫌疑人张天赐抓获。

经审讯,张天赐对其故意毁坏测试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在侦查员的押解下,他指认了毁坏及掩埋测速仪的现场。根据他的指认,侦查员在掩埋现场挖出并扣押了被毁坏的测速仪。

驾驶证连被记分 冲动下毁坏仪器

47岁的张天赐是顺昌县人,原是顺昌一家国有企业职工。十几年前,他所在的企业因不景气进行改制,他选择了自主择业。

拿着买断身份换来的几万元钱,张天赐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夫妻两人经过一番商议,决定由他去培训货车驾驶证从事货运业。拿到驾驶证后,他买来货车开始从事个体运输业。由于人勤快,肯吃苦,加上头脑活络,腰包渐渐鼓了起来,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随着货车的增多,货运市场饱和,竞争日益激烈,张天赐感到继续跑货运有些力不从心,就卖掉货车,应聘到福州市开了四五年的公交车。一个多月前,他又到某运输有限公司应聘货车驾驶员,经常往返于京福高速和京台高速。

和其他老司机一样,为了能多赚点钱,多拉快跑就成为张天赐跑运输的不二选择,超载超速也成了家常便饭。在高速跑车,稍不小心就会被测速仪拍到超速。前一阵子他的驾驶证已经因为交通违法被记了3分,仅剩下9分。对于一名以货运为业的司机来说,驾驶证上的每一分都弥足珍贵,直接关系到他们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指数。

怕什么来什么。5月中旬的一天,张天赐收到高速交警发来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短信,提示其于5月16日17时许途经京台高速(闽)B道1755km+100处发生超速12%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还要记6分。罚款还是小事,最头痛的就是每记一次分都要参加学习,这要耽搁他多少时间,损失多少钱啊。想到这里,一股莫名之气从他的心底蹿起来:“这该死的测速仪,真该把它砸掉!”这句话无意间提醒了他自己,是啊,就是这么个劳什子害得他扣了那么多分,下次经过那里一定要把它砸掉,他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5月22日8点多钟,张天赐和搭档从长乐运货到建阳区。中午12时许,张天赐驾车途经京台高速1755km路段时,想起了自己发下的誓言,就放慢车速寻找护栏上的测速仪。找到测速仪后,他停下车,见测速仪是用铁链锁住固定在护栏上,就提脚用力踹踢护栏,几脚之后,测速仪掉到地上,他抓起测速仪拿到驾驶室。

此时,正在睡觉的搭档醒过来,看见张天赐拿着测速仪上车,就说测速仪有GPS定位系统,就一直劝说他把测速仪还回去,但他心意已决。在建州服务区前约一公里处,张天赐在路边停下车,将测速仪扔到绿化带内。

在建阳卸货的时候,张天赐心里一直想着测速仪的事。卸完货,搭档开车返回。经过建州服务区,他让搭档停车,自己走到对面服务区,一路寻找刚刚丢弃的测速仪。

10多分钟后,张天赐在绿化带里找到了测速仪,抱着走到一座高架桥下,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将测速仪埋起来。掩埋之前,他本想将测速仪外壳撬开破坏里面的东西,试了几次没有成功,就用扳手将摄像头玻璃敲碎再堆上泥土掩埋起来。

庭审中真心认罪 赔损失获判缓刑

被毁坏的便携式移动测速仪购买单价10万余元。经鉴定,该测速仪中完全毁坏需要更换的设备及费用为4.5万余元。

在该案诉讼期间,高速交警建瓯大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张天赐将毁坏的测速仪恢复原状。

庭审中,张天赐对其在收到超速违法信息短信后,为泄愤砸坏并掩埋测速仪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9月13日,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天赐、建瓯大队及生产厂家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张天赐自愿承担被毁坏的测速仪维修费、检测费、邮寄费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并将上述款项汇入公司账户。沈阳公司负责对被毁坏的测速仪修复完毕并经检测后交付建瓯大队。同日,被告人张天赐将6.6万余元汇入沈阳公司账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天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张天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亦自愿认罪,且主动支付了被毁坏财物的修复费用,减少了被害单位的损失,故依法可对被告人张天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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