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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卖淫女变身强迫卖淫罪被告 女子领刑二年十个月

2016-08-01 16:16: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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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陈意涵伙同男友及男友的朋友诱骗和强迫他人卖淫,于去年10月24日被建瓯市刑侦大队民警从广东省汕头市追捕归案。日前,陈意涵因犯强迫卖淫罪被法院判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从一个卖淫女堕落为强迫卖淫罪被告人,陈意涵的判决揭开了这起强迫妇女卖淫案的面纱。

5年前,17岁的陈意涵在广东打工。一天,她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四川男子夷正红,成为男女朋友。后来,她被夷正红骗到厦门市同安区的一个场所,先是被夷正红的朋友强奸,随后她就破罐破摔干脆成了一名卖淫女,曾因卖淫被同安警方行政拘留。2012年,她和夷正红来到浙江省义乌市打工。期间,她得知夷正红、周元坤、王虎等人商量要带女青年到福建建瓯从事卖淫活动。这年7月初,他们在旱冰场溜冰时结识了在当地一家绣花厂打工的14岁贵州少女马某,陈意涵在夷正红等人授意下以到福建省建瓯市卖衣服的名义将马某从浙江骗到建瓯。之后,由夷正红、周元坤、陈德福等人联系宾馆,介绍嫖客。陈意涵以及夷正红、周元坤、王虎等人采取诱骗以及威胁、殴打等手段,让马某从事卖淫活动。

2012年7月中旬,陈意涵因故离开建瓯。夷正红等人则继续强迫马某在建瓯市从事卖淫活动,当马某提出其不愿卖淫要回家时,夷正红、周元坤及王虎等人先后在其住的宾馆和水南塔附近采用拳打脚踢、皮带打和烟头烫等暴力方式强迫马某继续卖淫。

8月10日,马某不堪忍受,从宾馆逃出,次日来到建瓯市刑侦大队报案。夷正红、周元坤和王虎等人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审理,法院以夷正红、周元坤和王虎等多名被告人犯强迫卖淫罪,对其判处六年至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陈某等3人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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