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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旅游商品提升“吸金力”

2016-06-15 08:32:2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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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第十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由省旅游局主办的“福建旅游商品评选暨创意设计大赛”评选产生首批“福建好礼”百佳旅游商品,,我市共有13件旅游商品入选。

旅游商品是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购置的物品,这些物品具有完整的物质形态和旅游目的地特色。我国正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能否最大限度地吸引游客购物是一个国家旅游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由此形成的收入也成为旅游业经营收入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有数据显示,全球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均值达到30%,在旅游业发达的国家,这个比值甚至超过了60%,而且门票持续降价,直至免费。显然,旅游商品是旅游业利润的生长点。而目前国内旅游市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是,一些旅游景区获利的重要途径是门票,一方面是旅游景区门票在持续涨价,游客对景区内旅游商品的消费能力越来越低;另一方面则是旅游商品市场发展滞后,旅游商品收入仅占旅游总收入的20%,和全球的旅游业发展趋势正好相反。

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缺位。 一些旅游商品在设计创意赛事上获奖,尚未申请专利保护,仿制品已遍布各旅游景区。这必然导致原创性设计的市场供给日渐萎缩,商品设计特色减退,趋于同质化,要么千品一面,要么粗制滥造。

其次,在一些古村、古镇、古街类型的旅游区,由于旅游资源产权不清晰,导致旅游商品的经营权往往被当地居民垄断,作为变相的权益补偿,严重损害了市场机制。

再者,旅游业的诚信体系缺乏法规的规范与保障,使得旅游市场中零团费、负团费与旅游商品的质次价高并存。

要破除旅游业的这一发展瓶颈,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是必由之路。打破行政壁垒,积极转变观念,把旅游区当作企业来经营,并针对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需求,约束立法和服务行为,政府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帮助旅游商品找到突破做出特色并发展成形。(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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