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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醉酒驾驶被处拘役

2016-06-13 08:53:2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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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张某在醉酒的状态下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晚上驾驶无牌摩托车上高速,甚至在高速隧道内逆行。因犯危险驾驶罪,张某被建瓯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今年2月2日晚,张某驾驶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由京台高速小桥出入口冲上高速,甚至在西焙岭隧道内逆行,被高速交警当场抓获,当时张某将摩托车停在快车道上。交警发现张某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情绪激动,经血样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1毫克/100毫升。经调查,张某还属于无证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无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高速,在高速隧道内逆行,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3.1㎎/100ml,远超过醉酒标准,且在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社会危害性较大,对张某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林芳 赵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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