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时连查4起无证驾驶 南平高速交警严管取成效
2016-05-29 15:45: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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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驾车上路必须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拥有驾驶资质。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自以为开车“没什么大不了”,没有驾驶证就敢上高速行驶,没想到交警查的严,被逮个正着。5月28日17时30分至29日7时15分,仅仅12个小时内,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便查获4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5月28日17时3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福银闽赣收费站执勤,对车牌号为鲁C**125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当事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和相关身份证明。经公安网查询,当事人名字叫冯某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冯某正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28日17时30分许,四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闽A**02B的小型普通客车超速行驶,在对该车驾驶员驾驶证检查中,改车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名所有人为王某谷的驾驶证,但经过比对民警却发现证件照片与驾驶员本人并不相符,于是便通过公安网平台进行核查。经核查,该车驾驶员并非王某谷。在民警追问下,驾驶员赵某猛承认了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使用的是朋友王某谷的驾驶证的违法事实。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闽A**02B小车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属于逾期未年检。随后民警对赵某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5月28日21时3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浦建高速和平收费站在对李某文驾驶的闽A**8J1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李某文无法出示驾驶证,经公安网查询,当事人李某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李某文的行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 5月29日7时15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二中队的民警在浦建高速和平收费站在对陶某林驾驶的浙G**518的中型箱式货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陶某林无法出示驾驶证,经公安网查询,当事人陶某林驾驶证显示注销、超分状态。当事人陶某林的行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 自华东六省一市联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通过科学安排警力,将优势警力分为三个时段全天24小时对辖区路面实行严管严控,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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