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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工砍伐林木受伤 雇主担心被纳入失信名单主动赔偿

2016-04-25 08:16:2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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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0日,伐木工人雷某在松溪县法院收到了雇主刘某的赔偿款13200元,因伐木受伤的他总算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2014年,刘某雇请雷某和程某砍伐项溪村林木。同年12月7日,程某正在砍伐木头,不料木头倒下后,把正在装车的雷某压伤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系直接侵权人,对雷某受伤承担主要责任,酌定其承担50%的责任;刘某与雷某之间形成承揽关系,在此次事故中,刘某存在一定过错,酌定其承担30%的责任。遂依法判决:程某赔偿雷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03969.86元,扣除已支付的18000元,应支付85969.86元。刘某应赔偿62381.9元,扣除已支付的38000元,应支付24381.9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支付10000元,尚差14381.9元未支付。

2016年2月17日,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特别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许多权利受限,刘某担心被纳入失信名单,要求扣除雷某去治疗支付的车辆费用1200元后,一次性支付赔偿款,经雷某同意后,双方达成了当场支付的协议。 (刘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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