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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 网上“洗白” “网上餐厅”不应成为“法外之地”

2016-03-21 07:51:3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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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网上外卖的第三方平台总部对加盟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是‘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只要餐饮实体店具备了这些基本证照就有资格加盟。”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对餐饮经营等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也就是说,若查实第三方平台对商家准入审核不严,有关部门将立案调查。若存在危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和现象,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立即行动。”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同时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违法经营的线索,共同治理网络就餐这一新业态。

□廖晨星 余世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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