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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空气质量南平排名全省第一

2016-01-26 10:46:11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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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福建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其中厦门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全省第四。

据了解,2015年全省9个设区市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标准,全省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达标城市比例100%。全省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6.1%-99.2%,平均97.9%。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2015年全省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莆田、厦门、宁德、泉州、福州、漳州和三明,厦门排名全省第四。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厦门和泉州综合指数分别下降0.57、0.86和0.23,说明空气质量转好。

此外,省环保厅也公布了2015年12月9个设区市的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泉州、莆田、厦门、三明、龙岩、福州、宁德和漳州。

(记者 曾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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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冷,福州还有蓝天和阳光!”经过连日低温阴雨侵袭,昨日榕城天空终于“拨云见日”,久未露面的福州蓝再次刷遍了朋友圈。昨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12月重点区域及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排名空气质量较好城市第四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海口。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去年12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惠州、厦门、福州、深圳、昆明、肇庆、东莞、贵阳和江门。据介绍,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5.6%。其中,福州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去年12月份,福州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其中优的天数占比达51.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去年同期。受外来污染源影响,上月我市PM2.5、PM10短暂出现浓度飙升现象,因此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

去年全市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与2014年比较,各项主要大气指标均出现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14年的4.11下降到3.55,空气质量达标率由92%提高到95.2%,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中PM10年均值为0.056 mg/m3,下降了13.85%。

去年,福州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火电行业12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烟尘均达到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绿标车闯限行电子执法系统建成投用,实现无绿标车闯限行自动抓拍,截至去年12月,全市淘汰黄标车2万多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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