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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3市获评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

2015-07-09 11:19:3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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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召开。会上授予了一批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文明社区、省级文明行业等。我市在此次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获评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由上届的1个增至3个,分别是武夷山市、邵武市、光泽县。

延平区夏道镇等37个村镇获得省级文明村镇称号、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等183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南平市高级中学等32所学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玉屏山社区等12个社区获得省级文明社区称号、地税系统等10个设区市行业获得省级文明行业称号。此外,市本级和顺昌县被评为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县城)。

2012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文明建设成果利民惠民。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力求减轻基层负担,减化测评环节;加大实地考察分量,缩小材料审核范围;畅通文明监督渠道,方便干部群众参与互动。围绕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大力组织开展“美丽南平”建设工作,以总评为统揽,以体系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迎接“高铁时代”为契机,加强常态创建与日常管理。同时,进一步发挥文明城市、社区、单位等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吴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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