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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问答

2015-04-25 06:02:5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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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和商标品牌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助推南平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作用,市政府于去年底出台《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提出了怎样的工作目标?

答:力争到2018年,全市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7万件以上;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增至27件以上,省著名商标增至380件以上,南平市知名商标增至1200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增至150件以上;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2家以上,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12家以上,福建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70个以上;农产品商标增至60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各增至60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

制定实施全类注册的“武夷行”、“绿色武夷”、“武夷好伴”、“武夷山水”、“武夷缘”商标(以下简称“武夷”区域品牌)推广使用实施办法和培育发展规划,将“武夷”区域品牌培育为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形成“打造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发展一方经济”的格局。

问: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大力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商标、产品品牌意识。力争通过5年努力,各县(市、区)全部建有商标战略示范乡镇,并拥有1个以上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到2018年,每个乡镇都要有一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集体商标。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通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依法加强监管,打击商标、产品品牌侵权假冒行为。

对“武夷”区域品牌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至少3年以上的使用、培育推广,使“武夷”区域品牌成为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级区域品牌。

问:《意见》推出了哪些激励措施?

答:2014年至2018年,每年安排20万元商标专项经费,用于注册防御性商标、商标知识宣传培训、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执法行动、海外维权、对外交流合作、表彰奖励等项工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由南平市和各县(市、区)各奖励5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机构由南平市和各县(市、区)各奖励5万元;对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商标补助5000元。

每年拨出1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单位。对获得南平市粮、油、肉蛋、菜类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每年也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的企业,在金融信贷方面优先予以支持。(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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