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5-02-11 11:41: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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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分工 1.评审管理分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文件精神,南平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如下: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全省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二级企业”)评审机构(即负责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单位,下同);负责全省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等工作。 南平市级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本地区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组织实施本地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和内审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各县(市、区)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审核、公告,组织实施本地区小微企业负责人和内审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支持评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评审机构和企业正确使用信息系统,协助、配合本级评审主管部门 做好评审管理工作。 一级企业的评审管理工作按照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评审工作分工 省安监局确定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为二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全省二级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南平市级评审主管部门确定的三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辖区内三级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各县(市、区)评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的审核、公告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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