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征婚信息不实,耽搁了职场晋升;预约打车老爽约,结果租不着房……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很可能因征信系统的完善而给失信者带来很大“麻烦”。
八家民营征信机构,正按照央行近日发出的通知要求,进行个人征信业务准备。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谐社会的纽带,通过征信大数据的采集应用,一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化新路径清晰可见。征信时代来临,我们准备好了吗?
当务之急
“做大蛋糕” 而非“分抢蛋糕”
虽然央行征信系统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征信数据库,共收录了8.6亿个人、近2000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金融信用数据,可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的司法信息、社会行为记录、公用缴费记录等,绝大部分都没有纳入其中。民营商业征信机构发育迟缓,收录信息更是严重不足。
记者从八家候选民营征信机构了解的情况看,除了中诚信征信、鹏元征信两家入行十余年外,其他六家的征信业务都属于刚起步。特别是八家机构各自的数据来源相对封闭,尚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从银行拿到的核心数据也比较少。
要想让征信系统真正发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的约束、激励作用,必须建立统一代码和全覆盖的信用信息记录。然而,征信机构特别是民营征信机构与政务信用信息系统的交换共享仍困难重重。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不同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信息不仅彼此割裂,有些数据甚至都不知道去哪找,比如逃票记录、商务合同违约信息、招投标违规记录等。“作为民企,非常渴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能将信息数据开放给有资质的企业来用。”华道征信负责人冯军呼吁。
最受关注
个人隐私会被随意买卖吗?
个人征信市场“开闸”意义深远,但当下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其实是个人隐私如何保护。有网站去年做了一次个人征信调查,七成多用户表示担心个人信息外泄。
“我们专门就个人隐私问题找过律师咨询。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这片灰色地带隐患重重,一不小心就可能‘踩雷’。”华道征信负责人冯军坦承,公司会避免直接接触源数据,经过合作伙伴“脱敏”处理后才对数据进行分析。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田锦尘指出,信用信息的使用一定要建立在依法依规基础上。能够采集的才能够采集,能够查询的才能进行查询。有些信用信息只能由某些被授权的单位或者机关采集。
但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尚无专门而详尽的社会信用和隐私保护的法律,仅有《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条例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然而现实中,这些规定往往并没有得到执行。对泄露公民信息要承担何种责任,也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保护的缺失,导致数据的私下买卖屡见不鲜。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建言,明确侵犯隐私的民事赔偿责任最为紧急。
民营特别是电商背景的征信机构的进入,引发了公众对不当使用个人信息进行盈利的担忧。李朝晖认为,在不触及个人敏感信息前提下,通过大数据分析有指向地实施营销,可能各方都可接受。但最好机构得到的是“不完整的拼图”,在各自范围内使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关于个人征信行业的法律共有17部,其中《公平信用报告法》影响最大。“关键是约定目的、知情和授权,这样隐私才能有‘防火墙’。”吴晶妹教授强调。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推动社会信用立法。国家发改委和央行联合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已从立法、行政和行业自律三方面,对保护个人信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安排部署。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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