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开门红——建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二十年旧案
2015-01-08 07:36: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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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8日讯(记者 吴杨珠 通讯员 李芳杰 林惠娟)“不是法官联系我,我都没想到二十年的执行款还能拿到手,真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刘某那满是沧桑的双手接过执行款时感激的说道。 1996年12月,张某全与刘金清签订采伐工合同,雇佣刘金清为其砍伐木头,约定劳务工资1750元,后刘金清完成了该项工作,张某却无能力支付报酬,故向刘金清出具了欠条。此后5、6年间,每当刘金清向张某全主张报酬时,张某全均以重新订立欠条的方式拖延支付时间。2002年,刘金清无奈向我院起诉,我院判决被告张某全支付原告劳务工资1750元,并承担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张某全未履行义务,刘金清于2003年2月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全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我院暂时中止了对该案的执行程序。 年底我院开展执行旧案清理活动,将2013年以前未结案件全部纳入旧案系统,并重新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全名下有可供执行存款,据了解,该账户系张某全的粮补账户,因其多年外出打工,不在村里居住,故不知该笔款项。新年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曾冬民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前往当地村部了解情况,几经周转,不仅全额扣划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劳务工资1750元,连同违约金也一并执行到位,新一年的执行工作由此拉开了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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