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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检察官姐姐”丁薇热心志愿服务

2014-12-18 08:15: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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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林峥嵘 陈志民 文/图)

“自家的树就一定能砍吗?”

“我们身上的哪些部位是不可以给爸爸、妈妈以外的人碰的?”

丁薇话音未落,一群小手就举了起来,七嘴八舌地抢答着,答对的同学有小奖品,教室里欢声笑语不断。

丁薇是顺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姐姐”队伍中的一员,这支志愿服务队的队员大多是1990年前后出生的年轻姑娘,共12人。她们三四人一组,下乡进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还要宣传有关生态资源保护的法律知识。

26岁的丁薇,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学专业,是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副科长,同时也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

丁薇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无论面对天真无邪的学生,还是桀骜不训的“问题少年”,甚至犯罪嫌疑人,总带着温暖的笑意。她是“检察官姐姐”志愿服务队中唯一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队员,她时常与队友们沟通如何运用心理学知识跟孩子更好地交流。

如今,“检察官姐姐”志愿服务队已开展了20多场次的法制巡回宣传,枯燥的法律条文和知识在“检察官姐姐”们的口中,变成与自身紧密相关的法律小常识。“我与小树同成长”“姐姐为我还心愿”等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及“和风”心理咨询室都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检察官的工作就是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像种子一样深根发芽,

开花结果。”丁薇这样诠释组建“检察官姐姐”志愿服务队的初衷。今年开春上班时,她与黄丽萍科长商量,顺昌是全国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超过80%,能否把生态资源保护法的宣传以服务队宣讲的形式,送法进校园、社区、农村、林场,同时针对假期青少年安全事故频发、女生屡屡失联等社会现象,也把预防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小常识送给孩子们。她的提议得到叶丽民检察长的重视与支持,指定黄旭华副检察长专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工作。于是,一支最初有7人的“检察官姐姐”志愿服务队在黄丽萍的带领下成立起来,持续开展活动至今。

“检察官姐姐”们在阅卷、提审、开庭这些常规动作之余,还自愿担负起送法进校园、社区、农村、林场的工作。这群活泼开朗的姑娘,把每回巡讲当成踏青郊游,与孩子们玩乐在一起。现在,“检察官姐姐”在顺昌县学生中很有人气,孩子们遇到

烦恼时总爱向她们倾诉。

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一位随母亲专程来找丁薇的“问题少年”,尽管已过下班时间,心理咨询室的灯光依然

亮着。丁薇经营着“顺昌未检”微信公众号,目前有200多名家长和未成年人入群。在群里,她解决了30多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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