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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危系心头 南平核定地质灾害搬迁对象1052户

2014-10-25 09:11:0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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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全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做好受威胁群众搬迁安置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国土部门已落实今年搬迁对象1052户、4039人,集中重建903户、进城购房149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108处。已落实建设用地903户、动工建设680户、一层封顶146户、完成搬迁22户。

今年是全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实施的起步年。年初以来,我市各级国土部门就全力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走村入户,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宣讲搬迁重建优惠政策,做细群众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有序搬迁。到6月底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已全面完成搬迁对象的核定,上报了当年搬迁计划。松溪县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方式,在核定搬迁对象、落实地灾建设中成效突出。政府统一扶持政策、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基础设施;群众自愿即由地质灾害户自愿提出申请,乡镇政府通过深入调查、核定、公示等程序,成立集中安置理事会(如上合新村、金岭、过重阳、周墩新村等),全权办理避灾搬迁建房工作。并设立监事会对安置点的工程造价、质量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管理进行全程监督。

工作中,国土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参加了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的,涉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农办(扶贫办)、移民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加的重建规划工作,对规划选址严格把关,确保做到重建规划尽量靠近中心村、集镇、工业园区、县城,与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并尽量使用未利用地,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国土部门还对集中重建点,统一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确保避开地灾易发区。

在实施地质灾害搬迁计划过程中,我市各级国土部门高度重视集约节约用地。旧宅拆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旧宅基地复垦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组织复垦。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得收益用于搬迁重建,其中大部分按照宅基地面积的增减情况,发放给群众作为建房补助,真正让群众受益。国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优先安排集中安置用地指标,积极向上核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免收征地管理费、发证登记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效推进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许志平 俞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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