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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医疗生态样本

2014-08-25 15:51:4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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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一般有3条途径解决,第一是申请医疗鉴定;其次是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友善协商;最后是通过司法程序。“几乎没有家属会选择做医疗鉴定,”王军平描述,“家属一般都是桌子一拍说,‘你们什么都不要讲,一句话,给钱就走人'。”

“病人维权意识增强,也是那时出现医疗纠纷的很大一个原因。”南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蔡钟沐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或家属认为其权益受到侵权,即会产生医疗纠纷。”

在病人和家属自己认定为“医疗事故”后,就会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疗期间所有治疗费用或给予适当的安葬费用,甚至纠集人员纠缠医院,采取“三不”——即不作医疗鉴定、不走司法程序、不进行调解,要求医院高额赔偿。

1998年的那起纠纷,家属索赔50万元,最终医院给了家属3万元。

南平医疗环境变迁的第二个节点是2006年春节,“从那一次死者家属大闹南平市人民医院后,南平医界就再没有安宁过。”南平第一家大型民营医院仁爱医院的董事长郑宝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春节前后的一个深夜,一个年轻人打架受伤,被送到人民医院抢救。入院时,病人大量失血,血压脉搏都已经测不到。因涉及刑事案,警察和法医都来了。晚上11时,伤者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很快给出了鉴定结果:死者系斗殴时被对方踢到心脏,心脏破裂而死。

尽管如此,家属仍开始了曾轰动一时的“闹”法。次日天亮,赶来的死者家属,兵分多路,实施行动。一路人堵住了医院大门,在门诊大楼一楼设灵堂,摆起花圈;一路人手持工具,将医院乔迁新址时的大花瓶砸碎;另一路印了很多宣传单和小册子,印着“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抢救失误,年轻人被医死”的内容,在医院门口见人就发,同时,不让病人进医院就诊。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5天。尽管报警,但赶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维持现场秩序,并没有对家属采取强制措施。

“按当地农村习俗,把灵堂撤了,就相当于是挖别人祖坟,是对死者的不尊敬,没有人会干这种事情。”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王军平回忆说,“警察不对设灵堂的家属采取强制措施,医院也能理解。但是最后政府出面调解,医院有理没理,都要赔钱给死者家属,就会让社会误解‘医院一定有错'。”

最终医院赔付死者家属1.8万元。尽管在院方的要求下,死者家属在《闽北日报》刊登了一封“道歉信”,但每天几十号人大闹医院的场景,经过口口相传,很快就传遍了5元摩的费就能跑遍市区的南平,家喻户晓。

那以后,在南平出现了这样的惯例:死者家属只要闹,就有钱,不管鉴定结果如何。“即使医疗鉴定判医院没有责任,医院还是会本着人道主义原则,象征性赔两三万元钱给家属。”南平的一位医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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