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女子冒用姐姐身份办护照 偷越国境被判刑
2014-07-07 16:59: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南平站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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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7日讯(记者 吴杨珠 通讯员 通讯员 叶婧 包振海 罗美珠)“我从来没出过国,怎么会有出国记录,你们一定搞错了!”电话那端,一位女子情绪激动地大声嚷嚷着。这位名叫叶爱英的女子,在接到电话后匆忙赶到派出所,当民警告诉她的身份被自己妹妹盗用了做假护照出国时,她感到一阵晴天霹雳。 “我身份证一直在我妈妈家,我完全不知道你们说的这件事,我妹妹她有自己的护照,为什么要用我的身份去办呢”?叶爱英一头雾水地连连发问。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1年,在省厅下发历史倒查证件数据中,建瓯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发现叶丽英(叶爱英妹妹)与叶爱英的办证历史照片高度相似,大队在数据下发后立即组织民警对两人的办证资料及人口信息、户籍资料等进行了对比核查。于是发现,2010年叶丽英持姐姐叶爱英的身份证,以叶爱英的户籍骗领了护照,并于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出入境6次。 原来,叶丽英早在2006年已于建瓯市公安局外事科申领过一次护照,先后多次办理旅游签证和访问签证到阿联酋打黑工。“我想换长期的工作签证,又听中介说办工作签最好要找一个在阿联酋没有出入境记录的空白护照,于是,我想起我姐姐叶爱英,我们俩从小因为长得像常被人认错,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又刚好都放在我妈妈家,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盗用她的身份办了护照,后来用这个假身份出入阿联酋3趟,我真是一时糊涂啊”,叶丽英向民警如实交代了一切。 建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丽英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冒用出入境证件,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界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叶丽英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近年来,出国打工因其高薪待遇让越来越多人趋之若鹜,国家制定了公民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以各种非法形式和途径出入国、边境的行为。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底线,无论如何不能触犯,每个公民都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持两本护照出国属违法行为,本案被告不惜以身试法,以欺骗的手段偷越国(边)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审法官提醒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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