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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屡教不改再行窃 当场被抓获刑九个月

2014-06-13 06:48:0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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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短短七年间,李某犯罪五次。这次,距离上次刑罚还不满半年,屡教不改的他再行盗窃,被当场抓获,最终因盗窃罪再次入狱。记者昨日得知,延平区法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李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日傍晚,被告人李某到南平市区水南环岛乡镇中巴汽车站附近站台,假装乘坐前往延平区炉下镇的中巴汽车,趁被害人上车不备之际,盗走其口袋内黑色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2523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林 勇 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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