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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抵押借款 南平一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起诉

www.fjsen.com 2013-11-13 15: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讯(记者 吴杨珠 通讯员 丁晨 郑晨龙)11月13日,南平一男子康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延平警方提起公诉。康某因公司倒闭欠人钱,为归还债务,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将其进行抵押借款用于还债。

记者了解到,2012年底,延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多起报案,受害人均是租车公司的负责人,称公司的汽车被南平市延平区男子康某租去后不归还,并抵压给了黄某借钱。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多方收集了大量证据,但警方多次传唤康某都不到案,8月29日康某在广西南宁火车落网。

康某为何租车借款逃跑呢?据警方介绍,康某2007年起经营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可因为经营不善,公司在2009年倒闭了,钱没赚到,还拖欠了一屁股债。康某又转向开担保公司,低息向西芹镇的多名村民融资进行高利放贷,可没想到借贷的人跑路,康某无法偿还别人借来的钱,债主又天天上门追讨,走投无路的康某没想着如何正当赚钱去还债,而是打起了以前同行朋友的主意,向熟悉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进行抵押借款还债。

从警方了解到,2012年12月26日晚上,康某到延平区梅山坡粮顺大厦楼下吴某经营的粮顺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康某称要租十天,每天租金四百元,因为康某是以前的同行,比较熟悉,吴某便没有让康某交押金就签定了汽车租赁合同。事后,康某将租来的小车抵压给借贷的黄某,欲借款5万元,黄某一看行驶证并不是康某的,要求车主来才能借款,康某辩称:"这是我朋友的车辆,叫朋友来写借条不方便,他都放心把车子借给我,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只抵压借款几天后就会来赎回的。"黄某听后想想反正借钱不多,而且有高息赚取,就同意借款给他。黄某借了四万元给康某,并按日利息10%计息,当天晚上黄某扣除四千元利息后通过网银转款三万六千元给康某。过了几天,吴某一直要求康某将车归还,可康某都一次次找借口拒还,后来一再追问,他才告诉吴某汽车已经抵押给黄某。吴某找到黄某后,黄某不但要吴某支付4万的本金,还要支付后面10%的日利息15000元才肯还车。万般无奈下,吴某在2013年2月,带着本金和利息共55000元找黄某赎回了小车。接着,康某用同样的方法,以他母亲、妻子、姨夫的名义,接连到多家租车公司租车后抵压给黄某借钱用于还债。

康某落网后对民警称:"我在外面欠的债务很多实在没有办法还,我也没有其他借钱的途径,后来我想只有通过会熟悉的汽车租赁公司把车租出来进行抵押借款,因为只有这样钱才来得快、来的现。"但康某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等待康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林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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