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娶越南新娘 同房被拒强奸获刑
www.fjsen.com 2013-11-11 15:58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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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记者吴杨珠 通讯员 苏国仲)大龄男子尚未婚配,花6万迎娶越南新娘,因同房被拒,一时冲动将其强奸。11月8日,该被告人黄某兴被建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兴因性格内向,不善言词,家境贫困等原因,虽已年届40,但仍未婚配,2013年春节,黄某兴听说同村的叶某介绍到越南“买”新娘当老婆,并有成功先例,遂决定到越南寻找配偶,便与叶某约定由黄某兴支付47000元,叶某帮助成功介绍一名越南新娘。2013年春节过后,黄某兴前往越南相亲,经过数月多次相亲,于6月中旬在越南胡志明市与越籍华人小南两情相悦,二人遂来到黄某兴位于建阳市的家中,打算过几日再前去办理结婚登记。期间黄某兴给小南家里寄去6000元,加上介绍费及在越南数月所花费用,黄某兴一共花去了6万余元。
到达建阳后黄某兴家后,小南即以父母病重为由提出要返回越南,其言行导致黄某兴及其家人不满,黄某兴借机将其护照等身份证件藏匿。次日22时许,黄某兴与小南在房间看电视时,借机抱住小南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停手,二人随后在房内聊了约十分钟后,黄某兴又一时冲动将小南压在床上,不顾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当晚23时许,小南见黄某兴入睡,逃离后报案。后黄某兴得知后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给被害人小南人民币3400元,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兴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决定对被告人黄某兴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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