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十余个常见病种试行“最高限价”
延平区新农合改革支付方式十余个常见病种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本报讯 “我刚刚做了一个阑尾炎手术,一共花了3300元,新农合报销了2970元,自己只花了330元。”昨日,延平区南山镇村民老魏告诉记者,两年前就知道自己有这个病,但一听说做一个手术要三千多,就舍不得了,每次发病就特别痛苦。不久前,在了解了新的政策后,老人终于同意去做这个拖了两三年的手术。
和老魏一样,看到相对较高的自付医药费用,许多农民就被“吓”住了,情愿扛着、挨着也不愿意及时就医,一旦需要做手术,农民对医疗费的开销就更没底了,因此舍不得进医院的情况多有发生。延平区西芹镇西芹村民刘雪花告诉记者,新农合报销力度在加大,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农民对新农合有着新的期待。
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延平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了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今年起,对老年白内障、单纯性结节性甲状腺肿、输卵管妊娠、顺产、计划性剖宫产、腹股沟疝、急性阑尾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干骨折、单侧精索静脉曲张等十余个常见病种的医疗费用试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支付,并对儿童两病、乳腺癌等8类重大疾病实行定点救治和定额补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按床日付费。
延平区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说,单病种最高限价就是在控制金额范围内,病人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额的费用由医院承担。比如说,1万5千元的乳腺癌根治术,按自付30%的比例,病人只要出4500元,新农合支付10500元,超过1万5千元部分由医院承担。
记者了解到,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延平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还和各家定点医院签订了相关协议,规定对医院使用不合理的高价药和一些外购药进行限制,对保外的药品使用,不能超过总费用的15%。市第一医院医保办主任赖晓琼介绍,为减轻农民看病负担,医院尽量减少病人的自费项目,高价药品,价格贵的材料,在保证医疗效果的前提下,尽量不用或少用。
除了限制使用高价药、实行单病种包干,根据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延平区从今年6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药品目录库,可报销药物品种不断增加,新增加的药品一般是门诊较为普遍、用量大的常用药。此外,在原来8类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延平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近期还将心肌梗塞、脑梗塞、肺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等9类病种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使农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17种。(陈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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